衢江区开展 乌溪江库区增殖放流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周万 曾王蓉 周建松) 以鱼净水、以水养鱼。近日,衢江区人民法院、衢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衢州市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在黄坛口水库码头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5万尾白鲢、花鲢、赤眼鳟等鱼苗游入乌溪江。
现场,为加大鱼苗放流量,提高放流速度,工作人员还用巨型展板架设了“滑梯”,让鱼苗直接坐“滑梯”进入江中。
放流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在黄坛口水库流域开展了巡护巡查工作。
本次增殖放流的鱼苗是以上年度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收取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的,实现“生态破坏者”通过“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将生态损害修复与生态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