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产品出口欧盟将迎新规
本报讯 (通讯员 郑楠琪) 近日,笔者从衢州海关江山办公区获悉,欧盟已发布(EU)2023/2652号法规,规定对来自欧盟外第三国蜂产品(包括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和蜂蜡)生产企业实施进口企业名单制,即被列入欧盟进口名单上的生产企业才能对欧盟出口蜂产品。该名单由第三国主管职能部门向欧盟提供,经其确认成为正式名单。
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过渡期为1年,即2024年11月29日之后,未列入进口名单企业的蜂产品将不能进入欧盟市场。2023年,江山出口蜂产品1514.8吨,金额1.12亿元,主要销往欧盟及日本、沙特等国家(地区)。
衢州海关江山办公区提醒:申请企业在符合我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要求的基础上,还须进一步符合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要求。申请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境外注册管理模块,点击“境外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由海关向欧盟主管当局推荐。出口蜂产品生产企业需及时关注时间节点,早作应对,避免货物滞港或被退运,从而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