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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房地产新政“11条”

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黄欢 通讯员 吴俊 朱翔) 5月31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内容包括延长购房契税补助期限、试行政策性住房市场收购“以旧换新”、试行超低价住房国企收购“以旧换新”等11项措施,旨在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对购房契税补助期限作出调整。目前,衢州市区实施的个人购房契税补助政策,期限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限额1000套,以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根据面积段阶梯式设置补助比例,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本次调整将契税补助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且不再限套数,补助额度不变。

  新政试行政策性住房市场收购“以旧换新”和超低价住房国企收购“以旧换新”。试行的两类住房收购“以旧换新”均由国企自主实施、试点开展,以房票形式进行收购并限定一定数量,具体收购方案由实施国企另行制定发布。

  新政明确建立房票全市域使用机制。按照《关于衢州市市域一体使用房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完善全市房票一体化使用机制,出台房票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房源系统,实现发放、流转、使用、兑付全周期流程管理。

  新政推出激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完善引进人才、招商引资大项目企业职工住房补贴政策,以房票形式满足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新政致力于降低住房交易和持有成本。推动跨银行间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积极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降低服务费用;落实个人换购住房所得税退还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贷款等使用政策;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调整政策。

  新政大力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进一步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项目“应推尽推”“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支持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此外,新政还涉及进一步优化土地开发方案、合理调节供求关系、推动教育与区域开发协同发展和开展住房促消费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