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多地来衢返衢 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广东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湖北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对广东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湖北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广东省
对2月9日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二、黑龙江省
对黑龙江省黑河市西兴街道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敬德镇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四、山西省
对2月9日以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五、湖北省
对2月17日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街道,武昌区中华路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六、北京市
对2月20日以来北京市经开区荣华街道,朝阳区来广营乡,通州区潞城镇,顺义区李遂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七、河北省
对2月9日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八、山东省
对2月9日以来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市北区、市南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