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全面推进“衢通码”扫码核验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欣闻) 11月23日,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衢通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告》。该《通告》指出,为深化“无疫单元”创建,有效推进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就全面推进“衢通码”扫码核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市域内所有场所(单位)实现“衢通码”全覆盖。
二、“衢通码”应张贴在醒目且便于扫码的位置。
三、场所(单位)严格落实“领码、贴码、扫码、验码”等工作要求,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查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四、场所(单位)严格“小门”管理,提醒和督促进入人员完成扫码,对老年人和儿童等人群通过身份证“帮扫”“帮验”等途径帮助其完成核验。
五、严格执行扫码必验,验码必严。72小时内未取得核酸采样或检测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场所(单位)和乘坐公共交通。
六、加强巡查督导,对执行不到位的场所(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的场所(单位),视情予以奖励。
市域内所有场所(单位)名单如下:
1.商场超市及其他商业场所,包括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经营场所、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邮政快递处理场所和网点、临街店铺。
2.文化娱乐及旅游场所,包括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等)、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密室逃生、影剧院、文化馆、博物馆,旅游景点景区,图书馆、书店、南孔书屋。
3.餐饮住宿类场所,包括餐厅(馆)、咖啡馆、酒吧和茶座、星级酒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性住宿场所。
4.密闭性经营场所,包括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按摩店、采耳店。
5.交通场站、卡口及公共交通工具,包括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乡公共汽电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客运船只(游船、观光船)、旅游大巴、疫情防控转运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国省道交通卡口。
6.教育机构,包括学校、教培机构、托幼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7.健身运动场所,包括健身房、游泳馆、羽毛球馆、台球馆。
8.经营性办公场所,包括写字楼、办公场所、产业园区、银行、保险、证券营业网点。
9.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诊所、药店、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10.民政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仪馆。
11.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场所,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12.行政办公场所,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垂管单位、社会组织及监狱、看守所、戒毒所。
13.社区(村)、居民小区、物业项目部。
14.各宗教活动场所。
15.其他对外开放且有经营接待性质的场所。